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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林綠化工程在審計中存在的一些問題,經筆者收集整理,分別從苗木死亡責任、苗木移植、設計問題、結算計量問題、苗木定價問題這五大板塊為大家總結整理、供大家參考:
一苗木死亡責任不明,需合理把握送審時間
1.園林綠化工程均有一定的養護期。從目前的審計情況看,送審時間很關鍵。
2.部分工程在竣工驗收后很長一段時間才將結算送達審計,送審時已過養護期,且存在苗木死亡、植株生長情況差、死亡責任劃分不清等現象。
3.個別工程的養護甚至處于真空狀態,即施工單位合同養護期已滿,但由于各種原因一直未能辦理移交手續,這時部分施工單位因為沒有結清工程款卻要額外支出而不愿再承擔繼續養護的責任,新的養護單位尚未落實,綠地處于無人養護狀態。這時審計人員 踏看現場,跟竣工圖比較就存在較大差異,如果完全按現場實際情況扣減死亡苗木費用,施工單位肯定不能接受,有些施工單位甚至扯皮,合同養護期內死亡的或未栽植的苗木謊稱是養護工作未跟上導致的死亡,這樣審計難度就加大,問題的關鍵是死亡責任確實很難劃分。
4.大部分工程在養護期內就送審,從審計的角度,如果在養護期內就當時的現場情況進行審計結算,那么后期施工單位可能就枯死的苗木數量、規格、質量等情況不做按實說明;如果先將沒有及時補植的枯死苗木扣除,那么在后期施工單位進行補植后,苗木的數量、規格等就要重新進行測量,從而大大增加了審計人員的工作量,降低了審計工作效率。
5.對于這類問題, zui理想的解決辦法就是養護期滿后,建設單位及時將結算資料送達審計。這樣就能對竣工現場環境和相關數據準確地進行現場取證。當然,這需要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的有關參與部門的協作。
二苗木移植問題很多,需要加強管理及時記錄
苗木移植類工程常見問題有:
1.移植后的苗木去向不明。送審結算資料中應有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審核確認的竣工圖,審計發現大多項目中,只有現場收方單,遺漏竣工圖等。
2.移植過程的簽證(收方) 不清晰。在移植工程的簽證(收方)中,對移植苗木的工程量、胸徑、土 球、運輸距離、移植養護期限等的簽證不夠細致或不明確,導致審計踏看現場時工作量增加,難度加大,爭議增多。解決辦法:苗木移植類工程建設中,應完善竣工圖繪制,嚴格把關現場簽證(收方)。對時間緊、任務重、資料收集困難的工程項目,應提前邀請審計部門介入,提前對詢價過程、項目的真實性和質量完成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加強現場簽證(收方)等管理工作,簽證內容應細化到各品種、規格、數量和質量等情況,必要時應請主管監督部門參與,并簽字確認,形成有效記錄。
三設計不專引起爭議
1.綠化工程審計中,經常碰到某些苗木實際種植規格和施工圖要求不一致,常見品種 有紅楓、雞爪槭等,一般此類小喬木分枝點較低,規格要求地徑就可以了,但有些設計人員不清楚市場行情,設計時規格要求為胸徑,招標文件發出去,施工單位通常都不會提出疑問,理由有二,一是根本沒發現這個問題,二是理所當然地以為這些苗木大多無法量取胸徑(定額規定在離地1.2米處量取),所以設計要求的胸徑即地徑。不論哪種情況,一般施工單位都會按地徑報價。當然,實際施工時也是按地徑采購的。等到審計時,分歧就產生了。
2.審計認為施工圖、招標清單上要求胸徑,如未達到設計規格,苗木單價就應調減。施工單位則以市場上采購不到設計規格為由,堅持采用投標價。事實上,市場上紅楓、雞爪槭等苗木能量取胸徑的并非沒有,只是數量較少且采購價格要高的多。還有一種情況是設計規格不匹配,一般就喬木而言,生長到一定的胸徑,其冠幅基本在一定的范圍內,如果設計冠幅過大,實際就很難采購到。
3.審計時碰到zui多的如香樟等大喬木,一般從樹苗到大樹,要經過多次的移栽,為了保證成活率,每移栽一次都要修剪掉大量的樹冠,而設計者往往按理想的生長狀態確定苗木規格,所以審計人員應嚴格審核其冠幅,不能僅測量胸徑,因為同樣胸徑的香樟,冠幅大小對價格的影響非常之大。
4.針對苗木的這類情況,要從各個環節掌控,首先是設計人員應該走出去,多去苗圃看看,去施工現場走走,了解常用苗木的生長情況,盡可能避免發生此類問題。其次是清單編制人員,發現問題要及時跟設計人員溝通,要知道設計的不一定都是合理的。
四結算工程量易冒算,需要仔細核查力求準確
1.在苗木工程量審查方面,一般施工單位預算員做結算時,地被(或草皮)面
積都不扣除雨水井、電纜井等所占面積和大喬木根部周圍留白部分的面積,有些甚至連側石面積都不扣除,這就要求審計人員按照竣工圖并結合現場實際認真仔細地核查。盡管核減的地被面積涉及造價不一定很多,但綠化面積的準確性通常直接影響到土方工程量的計算。
2.土方也是施工單位zui容易冒算的項目之一。土方量應嚴格依據施工設計圖要求的地形標高、設計要求種植土厚度、業主方提供的施工前場地標高、現場地形和土質等資料進行審核。綠化施工土方工作內容通常包括廢土外運、深埋垃圾土、運進種植土、場內土方駁運、機械輔助人工造地形及綠地整理等。
一般情況下,招標工程量清單中種植土回填包含土方造型等工作內容,因此,地形改造費用不應再單獨計算,但具體要看清單的項目特征描述。此外,種植土和普通回填土應嚴格加以區分,曾經碰到過某市江濱公園綠化工程結算審核,綠地面積約5萬平米,施工單位上報種植土工程量約8萬余方,平均回填深度盡多達1.6米,按照正常思路分析,草皮下種植土厚度0.2-0.3米,灌木下種植土厚度0.5米,喬木采用種植土局部換填,那1.6米的種植土厚度豈不是讓人啼笑皆非,后來通過多方取證,zui終查實底下1米多深均為普通回填土,兩者差價15元/立方米,這一項就核減120余萬元。
五苗木定價困難繁瑣,需要整理收集信息并實行動態管理
在苗木單價確定方面,可以說是施工單位跟審計單位爭議zui多的地方。的確,苗木的價格一直是園林綠化審計工作中的難點,一些高規格、不常見樹種無信息指導價更是增加了審計難度。因此,準確的苗木價格信息成了園林綠化審計結論公平公正的關鍵。一方面審計人員應主動與造價、建設等部門聯手,多渠道收集信息,并赴市場進行價格調研,通過苗木產地實地詢價、苗木公司報價等多方式,了解各時段的市場行情,掌握第一手資料。同時,主動向其他同事咨詢同期綠化項目資料,集眾之所“長”,全面掌握相關信息。此外,還可利用網絡工具查看了解市場中苗木的價格信息。zui后,分析整理收集的多方數據,根據苗木品種、規格、產地等類別建立綠化數據信息庫,定期更新,實行信息庫的動態管理,確保審計價格的準確合理。
總之,審計人員應高度重視綠化工程現場的復核,根據施工設計圖、竣工圖及施工變更等審計資料,認真地進行現場測量,把好綠化工程苗木的數量關、質量關。同時,對照資料要求對現場苗木的種類、面積、數量、胸徑、高度、冠幅、種植密度及成活等情況逐一測量并做好現場查看記錄,并注重收集現場綠化的影像資料(如拍照等),給現場核實留下客觀數據。為了避免日后對帳中施工單位扯皮現象,現場測量記錄應盡可能讓施工單位參與人員簽字確認。對于現場無建設單位簽證資料、隨意變更或增加、達不到設計數量或規格要求以及未成活的苗木,及時進行造價扣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