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林業和草原局聯合印發《關于在國土空間規劃中明確造林綠化空間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確定造林綠化空間布局,走科學、生態、節儉的綠化發展之路。
《通知》明確,要以水資源承載力為基礎,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注重規劃協調性、綠化布局合理性,宜喬則喬、宜灌則灌、宜草則草、宜荒則荒,全面推進科學綠化,保障區域生態安全。要結合“一河三山”生態保護修復專項規劃及國土綠化和濕地保護修復規劃,準確核定造林綠化調查評估范圍,開展造林綠化空間適宜性評估,加強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將規劃造林綠化空間明確落實到全區各級國土空間規劃中并上圖入庫,確保實現規劃期內森林覆蓋率和林地保有量目標。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自然資源局要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為本底,在國家下發圖斑的基礎上,擬定造林綠化空間調查評估范圍,現狀已造林并達到綠化標準的、已作為建設用地等其他用途不再適宜造林的,現狀耕地、耕地后備資源、規劃建設用地、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河湖管理范圍線、自然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范圍線以內等法律法規明確禁止造林的土地,以及退耕還林還草用地,不在調查評估范圍。要在擬定的造林綠化空間范圍內,開展適宜性評估,必要時進行實地調查。根據調查評估結果,認定為適宜的土地,可明確為國土空間規劃中造林綠化空間。
《通知》強調,各縣(市、區)自然資源局要結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和“三區三線”劃定等工作,綜合考慮未來國土空間結構和布局調整方向,以及自治區“九個重點產業”和重大項目空間布局,統籌確定造林綠化空間位置,實事求是提出本級國土空間規劃2025年、2030年、2035年的森林覆蓋率和林地保有量目標,將造林綠化空間落實到本級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
據悉,寧夏回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林業和草原局將依據各縣(市、區)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造林綠化空間、森林覆蓋率和林地保有量目標,報自然資源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審核通過后,帶圖斑下達各年度造林綠化任務,實現精準綠化、科學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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