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秦嶺國家公園是陜西人的夢想,也是全國人民的愿望。《秦嶺國家公園創建方案》的獲批,引起了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和熱烈討論。國家公園和原有的森林公園有何不同?劃入國家公園內的原住居民是否要搬遷出去?劃入國家公園內的耕地、永久基本農田怎么辦?12月16日,記者就大家關心關切的問題,采訪了省林業調查規劃院副院長、正高級工程師葛安新。
“國家公園由國家批準設立并主導管理,邊界清晰,以保護具有國家代表性的大面積自然生態系統為主要目的,實現自然資源科學保護和合理利用的特定區域,實行zui嚴格的保護。”葛安新告訴記者,“而森林公園是以現有的森林資源為依托,以開展森林旅游為目的的一種保護地形式。兩者有本質的區別。”
除此之外,兩者在面積、營運目的等方面也大有不同:森林公園一般面積比較小,大多在幾千公頃到上萬公頃。國家公園的面積更大,一般為幾十萬、上百萬公頃。受益的主體也不同,森林公園建設,以實現經濟效益為目的,其收益歸投資者或資源的擁有者。國家公園則以實現生態效益為主要目的,立足于全民族或者全世界,它的受益主體是多元的、全方位的,不僅是在地居民、一個省或是一個國家,還有可能是全世界的。
在前期的規劃設計中,國家公園范圍劃定將建制鎮、人口眾多的村莊、集中連片的耕地等與國家公園管理目標不一致、且有干擾的區域(地塊)盡可能劃在外,或者用開天窗的方式將其不劃入,使國家公園內保留了較少的人口、耕地、生活設施等。
葛安新介紹,國家公園的核心保護區內,原則上是禁止人為活動的,實行zui嚴格的生態保護和管理。在核心保護區內的原住居民將會納入有序搬遷規劃,對暫時不能搬遷的,可以設立過渡期,允許開展必要的、基本的生產活動,但應明確邊界范圍、活動形式和規模,不能再擴大發展。而一般控制區則允許對生態功能不造成破壞的有限人為活動,原住居民在不擴大現有建設用地和耕地規模的前提下,保留適量種植面積、適度放牧、捕撈和養殖。
除此之外,在國家公園范圍內的耕地也要做出相應調整。
“秦嶺國家公園規劃范圍既包括原有的自然保護地,也包括一部分非自然保護地。處于原有自然保護地內的耕地、永久基本農田,將按保護地整合優化相關規定執行;處于國家公園之內、原自然保護地以外的永久基本農田,國家公園進行區劃時原則上不予劃入。處于核心保護區的耕地,原則上予以退出。” 葛安新說,“暫時無法退出的耕地,與原住居民一樣,可以設立過渡期,過渡期內不得擴大原耕種面積規模。處于一般控制區的耕地,考慮到居民生活的需要,允許非資源損傷的適量種植面積。”
葛安新介紹,秦嶺國家公園設立后,秦嶺將迎來更嚴格、更科學的保護。《陜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的核心區面積0.81萬平方公里,占秦嶺范圍面積的13.92%。國家公園對核心保護區面積的要求是占比不低于國家公園總面積的50%。所以,秦嶺國家公園的核心保護區不僅包括了條例的核心保護區,還包括條例的重點保護區,甚至極少量的一般控制區,核心保護區進一步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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