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7 日,記者從南昌市城管局獲悉,為有效解決公園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協助管理方制止、規勸不文明現象,南昌市城管局決定,即日起在全市推行公園市民園長制。旨在讓市民和游客參與到公園管理中來,群策群力,提升公園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從而實現公園社會治理共享、共管、共治新格局。
根據先行試點的原則,選取了東湖區八一公園、南昌縣澄碧湖公園、高新區艾溪湖濕地公園、紅谷灘區九龍湖公園、人民公園,這 5 個公園作為前期試點。
什么是公園市民園長?公園市民園長是經個人申請、公園管理機構選聘任用,不為物質報酬,自愿以自己的勞動為公園管理和服務工作提供幫助的人員。
如何才能擔任市民園長呢?年齡需在 18-65 周歲,身體健康,具備良好的溝通、組織、協調能力;關心城市園林綠化事業的發展,熱心社會公益事業,有強烈的社會責任心和奉獻精神;有良好的道德品質,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園各項規定。
公園市民園長的職責?協助、配合公園管理機構維護園容環境和游園秩序,制止不文明行為;收集社會各界對公園管理工作的反饋意見和建議;組織安排熱心市民參與公園管理工作。
五個試點公園將選聘市民園長 13 名、志愿者 96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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