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北京 時間:2020-10-14
中新網北京新聞10月14日電 (陳杭)記者14日從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獲悉,為倡導綠色出行,建設步行和自行車友好城市,為步行和自行車創造安全、良好的交通環境,北京市發布了地方標準《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環境規劃設計標準》(下稱《標準》),并將于2021年4月1日實施。《標準》規定路段設置人行橫道的,人行橫道兩側應設置自行車過街帶,人和自行車各行其道,以消除過街自行車混入對行人的干擾。
為確保行人和自行車的路權,保證出行安全,《標準》繼續將各級城市道路兩側設置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等作為強制條款,并強制性規定既有道路不得通過擠占人行道、非機動車道方式拓展機動車道,已擠占的應恢復。設計時速大于40公里的城市道路,非機動車道與機動車道之間必須設置安全隔離設施。隔離設施應優先選用綠化分隔帶。
在改善交通環境方面,《標準》提出,不僅要保證人行道和自行車道,還要營造良好的出行環境、優美的景觀和良好的空間秩序。例如提供舒適的林蔭道,安排休憩座椅、方便的存車設施、城市家具和附屬設施,完善自行車交通標志標線,優化建筑界面等。
為解決自行車停車空間不足問題,《標準》規定軌道交通車站、交通樞紐、大型公共服務設施等自行車停車需求較大、地面空間不足的,首先應取消周邊50米至100米范圍內占路機動車停車泊位,用來設置自行車停放區。仍無法滿足需求的,應建設立體停車設施。
此外,《標準》還關懷交通弱勢群體的出行條件,規定居民區、交通樞紐周邊道路的人行道宜采用滲水瀝青路面,提高人行道的平坦度,方便輪椅、行李箱、買菜車以及老年人等通行。盲校、福利工廠、盲文圖書館等盲人集中區域周邊的城市道路,應在人行橫道的中間位置設置連續的盲道,并應與人行道上的盲道銜接,提高無障礙水平,防止盲人走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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